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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产业强园”评先活动实施办法(通过审核认定的企业)

生效日期:2019-05-12

补贴对象:1、对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并通过认证的,奖励3万元。 2、对当年新获批两型示范企业或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奖励2万元。

补贴金额:1、对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并通过认证的,奖励3万元。 2、对当年新获批两型示范企业或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奖励2万元。 3、对通过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认定,当年度实现产业化,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且绝对值增长20亿元以上的,给予50-150万元奖励。 4、对当年度新认定为“四上”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原文

1、对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并通过认证的,奖励3万元。

2、对当年新获批两型示范企业或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奖励2万元。

3、对通过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认定,当年度实现产业化,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且绝对值增长20亿元以上的,给予50-150万元奖励。

4、对当年度新认定为“四上”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补助范围
1、对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并通过认证的,奖励3万元。 2、对当年新获批两型示范企业或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奖励2万元。 3、对通过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认定,当年度实现产业化,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且绝对值增长20亿元以上的,给予50-150万元奖励。 4、对当年度新认定为“四上”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申请条件
1、对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并通过认证的,奖励3万元。 2、对年新获批两型示范企业或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奖励2万元。 3、对通过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认定,当年度实现产业化,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且绝对值增长20亿元以上的,给予50-150万元奖励。 4、对当年度新认定为“四上”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扶持力度
1、对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并通过认证的,奖励3万元。 2、对当年新获批两型示范企业或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奖励2万元。 3、对通过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认定,当年度实现产业化,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且绝对值增长20亿元以上的,给予50-150万元奖励。 4、对当年度新认定为“四上”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申请流程
1、对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并通过认证的,奖励3万元。 2、对当年新获批两型示范企业或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奖励2万元。 3、对通过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认定,当年度实现产业化,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且绝对值增长20亿元以上的,给予50-150万元奖励。 4、对当年度新认定为“四上”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申请材料
1、对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并通过认证的,奖励3万元。 2、当年新获批两型示范企业或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奖励2万元。 3、对通过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认定,当年度实现产业化,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且绝对值增长20亿元以上的,给予50-150万元奖励。 4、对当年度新认定为“四上”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受理服务
1、对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并通过认证的,奖励3万元。 2、对当年新获批两型示范企业或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奖励2万元。 3、对通过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认定,当年度实现产业化,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且绝对值增长20亿元以上的,给予50-150万元奖励。 4、对当年度新认定为“四上”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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